3月21日下午,银监会、保监会整合“谜底”正式揭晓,原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出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任主席。
此前的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显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将进行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同时,方案还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PING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必须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
金融一直都是国民经济的核心,但“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这一提法在以前几乎没有出现过。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节点,这一提法的明确无疑有着极强的信号价值。
2016年底,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抛出了“妖精论”。今年3月开始,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掀起了银行整顿风暴。实际上,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启动了近年来最严厉的金融大整顿,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上世纪90年代朱镕JI的金融大整顿之后,力度最大的一次。
在中国,银行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经济意义上来说,它是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行业,掌控着全国最多的金融资产,影响着亿万国民的身家。
但从非经济层面讲,它的意义或许更为重大。它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更是有效进行国家治理、处理好央地关系的一个枢纽。
因此,监管银行一直是中国金融领域的头等大事——没有之一。2017年2月,作为中国广受关注的明星官员之一,郭树清从山东省长的位置上重回“一行三会”,担任银监会主席,这一人事变动无疑也释放着某些信号。
那么,银行的风险在哪里?呆账、坏账或者流动性吃紧,这些周而复始的问题不过是表面现象。银行真正的风险,在于别处。
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
银监发﹝2017﹞7号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发展,银行业业务结构、风险特征出现了新变化,暴露出银行业监管制度和实践中存在一些缺陷。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现就弥补监管短板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制度建设
2017年3月5日,李克QIANG总理在两会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四大金融风险: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不良资产排在了首位。此外,银监会2017年监管工作会议也明确,要尽快制订新设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试点管理办法。不仅如此,2017全国两会上关于不良资产的提案也远比往届多。
一、赖小民:四大AMC承接规模仅剩4800亿,需拓展融资渠道
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频繁等问题,监管部门正在酝酿起草统一标准规制(下称新规)。
新规拟从减少监管套利、弥补监管缝隙入手,按照穿透性原则强化功能监管。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全面、统一覆盖。新规的监管举措包括打破刚性兑付、加强非标资产管理、统一资本约束、统一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等多方面。同时,新规还拟通过建立综合统计制度实现对底层资产和最终投资者的穿透识别。为了防止处置风险而产生的风险,新规还提出“新老划断”安排。
打破刚性兑付,不得开展表内资管业务
国务院1月17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中国将在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该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通知》还将放宽外资投资企业融资渠道。《通知》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该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中的股灾之后,关于加强中央层面金融监管机构间信息共享和职能协调的呼声不绝于耳。有观点认为,股灾爆发的原因之一是几大监管机构未形成监管“合力”,而是任由海量资金在不同金融板块间自由流动,最终导致杠杆崩溃。
2015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作说明中提到,“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当前“一行三会”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一是助推泡沫。“一行三会”体制下各监管机构目标各异,部门法律法规分散,信息沟通协调不畅,缺乏达成一致行动的决策和执行机制,不利于建立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统一、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的政策框架,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当前,金融控股公司(集团)以交叉持牌或交叉持股等不同形式介入多种业务领域,跨市场金融产品以传统或互联网金融形式迅速发展,地方性资产交易平台和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层出不穷。本轮资本市场波动中,杠杆交易直接助推了前期股市快速上涨和后期指数暴跌。场外配资来源复杂,包含银证保和信托的结构化产品,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渠道,各管一段的监管机构无一了解场外配资全过程,至今对规模、杠杆率等核心指标仍处于猜测状态。
一、关于宏观调控中的冲突掣肘
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是当前研究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十分重要的出发点和视角。分业监管体制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微观审慎监管对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实施效果产生显著影响。但简单实行混业监管并不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关键还是要强化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宏观审慎政策基于宏观的、逆周期和跨部门的视角,本质上属于宏观经济管理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范畴,因此其制定和执行应集中在宏观部门(中央银行),并在此基础上重构金融监管体制。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据此,需要认真研究论证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基本方向,以此选择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监管框架。
一、各种可能的方案
在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综合监管、功能监管成为共识,综合我们所了解到的金融机构、专家学者和媒体所反映的观点,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大致有五种备选项:
2015年年中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剧烈波动,银行间市场和外汇市场波幅加剧,银行业不良率上升明显,大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水平持续下降,近期e租宝事件和泛亚事件等线上线下非法金融业务风险不断暴露,监管体制有效性已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金融波动的直接原因虽与经济金融互动反馈中固有的“加杠杆-去杠杆”周期性因素有关,但我国“一行三会”体制下,银行、证券和保险分业监管,以及监管部门独立于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制度,才是事前助推泡沫酝酿风险、事中反应滞后控制不力、事后救助失效推诿责任的深层次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