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是指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它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即可交易、一对多、标准化、低杠杆率的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edit Risk Mitigation Agreement, CRMA)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editRisk MitigationWarrant,CRMW),被业内认为是中国对世界信用衍生品市场的一个创新,类似于国际上的CDS。
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edit Risk Mitigation Agreement, CRMA),是指交易双方达成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信用保护买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信用保护费用,由信用保护卖方就约定的标的债务向信用保护买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融合约。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
[2016]25号
关于发布《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发展,完善市场信用风险分散、分担机制,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基础上修订形成了《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9月23日经人民银行备案同意,现予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