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一年一度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今年的一号文件意义尤其重大,对农村工作作出了基本路线调整,“乡村振兴”正式替代“脱贫攻坚”成为农村改革新的战略方针,文件提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自2018年1月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至2021年“三农”工作重心才最终完成历史性转移,“脱贫攻坚”战略宣告全面胜利。
紧接着,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替代存在了34年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由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国农村改革和农业工作自此开启崭新的起点,步入新的时代。乡村振兴为什么如此重要,需要专门立法?其与以往的农村战略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说乡村振兴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新的篇章?笔者带着以上疑问对“乡村振兴”新战略进行了一番探究。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1年1月4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粮食年产量连续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不息重农强农的战略决策完全正确,党的“三农”政策得到亿万农民衷心拥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加快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制定了《安徽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其中针对六安,省政府将着重在粮油、水产、果蔬等产业布局,着力促进农民增收。
下面为内容摘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