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9〕82号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已经银监会第87次主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声誉是指商业银行所有的利益持有者通过持续努力、长期信任建立起来的宝贵的无形资产。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商业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商业银行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商业银行的业务性质要求其能够维持存款人、贷款人和整个市场的信心,所以商业银行通常将声誉风险看做是对其经济价值最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