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的高负债率久居不下,金融体系极大依赖于银行,是近年来众多政府机构、经济学者所关心的热点问题。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银行业承担的巨大风险开始显露,不良资产率节节攀升。要增强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降低系统性风险,减少对银行的依赖、发展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是必经之路。需要明确,银行不应该是企业债券的主要持有人,亦不应该由于“债转股”而被动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否则,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就不可能真正被化解。
一、中国的金融体系以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
本文作者杨凯生系原中国工商银行行长(2005年-2013年担任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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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转股是债务重组的一种特殊方式
通常的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债务人因种种原因在原借贷融资契约难以继续执行的情况下,对原定的借贷金额、借贷期限、借贷利率、借贷方式等作出调整和变动的一种行为。因此,债务重组必然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各项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调整。而较之一般的债务重组而言,债转股对债权人、债务人带来的变动更激烈、调整更深刻,它将原有的借贷关系变成了股权关系,这是一种根本性的变化。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曾经去过黑龙江一个大型国企,在上一轮90年代末的债转股中,这个企业欠建行大概7个多亿的贷款,剥离给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公司随后进行了债转股,取得了大概40%多的股权。
其实在债转股前,这个企业已经快资不抵债了,由于净资产太少,这时候如果直接债转股,信达资产就会取代当地政府成为大股东。显然,政府是不愿意控制权旁落的。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无偿划拨了一片八竿子打不着的林地使用权给企业(林地没有产生过任何经济价值),找评估机构把这片林地评到近10亿。债转股后政府还保持着50%多的股权。
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首批试点规模将为1万亿元,将在三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实施。
记者获悉,3月25日,国务院召集发改委、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等多个部门开会,讨论债转股相关事项,并将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高层决心不小。”一位权威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应对债务问题,希望用市场化的办法,在当前形势下走出比较新的路,跟之前债转股不一样,摸索出系统化的方法,“但现在企业债务负担很重,全面铺开规模太大,只能分批做。”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首批债转股规模为1万亿元,预计在三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化解1万亿元左右规模的银行潜在不良资产。前述权威人士透露,目前讨论中的实施意见,并未提及银行必须在两年内退出。“现在还是急着推债转股,至于何时退出,还得再考虑。”
2016年3月16日的最新权威报道:
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16日在经过“部长通道”时表示,银行“债转股”仍在进一步研究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