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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说历史2-香港多年来一直施行着《大清律例》

作者:行者 发布时间:2015-03-06 12:58 分类:博客|历史 浏览:1107 评论:0



前段时间被不少媒体炒作的沸沸扬扬的赌王何鸿燊(出生于香港),其中比较能吸引人眼球的就是他“居然”有三房“老婆”。要知道现在可早已进入二十一世纪里呢,这三房四妾的事情,着实让不少人难以理解。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位老大爷绝对没有“违法乱纪” 。因为大家也许不知道,在香港这么一个看起来高度发达的地方,直到1972年,都还在施行着“古老”的《大清律例》呢,而按照这部“法律”,只要经济条件允许,家庭“和谐稳定”,男人娶几个老婆——随意!

《大清律例》 最初草创于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堪称中国封建时代的最后一部法典。其后历经过多次“附件”部分的修订,但“正文”部分极少有大的改动。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大清现行刑律》颁布,旧的《大清律例》即自行终止在大陆地区的施行。不过香港由于是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割让给英国的,按照当时双方签署的协议,英国殖民政府统治香港华人,仍采用割让前《大清律例》的规定。港英政府从未把香港的华人当作本国公民,未给予其立法权,估计也差不多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在香港华人当中施行《大清律例》,直到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和周边国家地区,港英政府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香港在婚姻和继承方面的法律,大量沿用了《大清律例》里面的立法原则,而港英政府新制定的法律,直到1972年才算是彻底完成了对《大清律例》的“替换”。这个阶段的标志性事件,就是颁布成文法《婚姻改革条例》。不过,这个条例虽然否定了“三妻四妾”的“合法性”,但规定此前“合法”的“妾”如果还在世的话,她们仍享有“略低于”“妻”的各项权利,而她们的子女也享有对父亲的继承权,虽然比“正房”子女要少一些。当然,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香港华人当中的纳妾“风俗”才算是完全终结,也就是说,七十年代那十年,民间“私自”纳妾的现象,还是继续广泛存在的。观念的转变真的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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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还有一个奇葩,就是“九龙寨城”。虽然这块地只有0.026平方公里(26000平方米),但在国际法上一直是中国的一块“飞地”,而不是港英政府治下的殖民地。1842年至1911年这段时间,九龙寨城始终有清兵把守,中华民国建立之后,港英政府去管在国际法上说不过去,民国政府又没有能力管,于是成了“想干嘛就干嘛”的地方。据说1948年港英政府搞了一次“强拆”,结果遭遇顽强抵抗,当时的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还提出了“抗议”,并且让时任宝安县长(就是现在深圳地区)“亲临”寨城“宣示主权”。然后,就没有然后啦,因为港英政府决定不再管这里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 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回归的若干细节开展谈判,终于决定共同拆除九龙寨城,建成公园。估计中国政府比英国政府更“忧虑”,因为万一这个“毒瘤”留到了1997年回归以后,不仅是一个严重的“黑帮”聚集问题,甚至还有可能成为某些“封建余孽”试图搞“复辟”的据点。现在看来,这种担心不无道理,比如说香港回归这些年来,那些乱七八糟的形形色色的组织就没有消停过,有些问题,还是早解决的好,起码可以让英国人唱黑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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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九龙寨城拆除前的航拍实景:

下面是几位艺术家受九龙寨城启发创作的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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