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微评论215-拿下了一位大和尚
作者:行者 发布时间:2025-07-30 07:21 分类:博客|综合 浏览:274 评论:0
过去四十多年,某大和尚在某全国重点大庙如鱼得水。过去二十多年,这位大和尚则在国内外更为风光,完全超出了其前面二十九任的“影响力”,平时更像是一名呼风唤雨的跨国集团总裁,还妻妾如云,子孙满堂,堪称人生赢家中的最顶级“玩家”。
不过,大和尚“忽然”也遭遇了马失前蹄,仿佛在一夜之间身陷囹圄。当然,论东窗事发的起点,至少可以向前推到十多年前,只是那时候有人坚持力保大和尚,坚决不解决问题,于是按照我天朝的某种惯例,把举报大和尚有问题的人给悄悄解决了。最近几天的情况与之前相比,出现较大幅度的转向,网上爆出来“传闻”的时候,有可能站出来帮大和尚说话的人都貌似有些反常的纷纷噤声,没有按惯例“辟谣”,结果当天晚上,“谣言”就被“官方”给证实了~~~真让人大跌眼镜,速度也相当快,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某种“信仰”瞬间崩塌了。当然这些奇葩的事情都不要紧,因为在禁止“合订本”的“新常态”下,对还是错,有还是无,全凭某些领导的一句话,基本不用考虑下面屁民们的感受。
这位大和尚落马后,其所在大庙很是紧张和慌乱,赚钱事业都受到影响,一天之内,卖票方式都改来改去。有关部门出于“救火”的考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从本省其它地市的另一座大庙调了一位大师去“主持工作”,相当于 向 犯了事,且“组织涣散”的机构派驻“第一书记”,虽然此类组织理论上属于僧团性质,但这一系列操作,与体制内的处理有着诸多相似性,呵呵。
我天朝的汉传佛教,主要分为 子孙庙 和 十方丛林 两种组织类型。子孙庙的突出特点是一代一代的有序传承,最早可追溯到唐朝时,每个僧侣的法号都包含了“辈分”字,比如“释永×”的“永”。实际操作中,子孙庙的方丈并不是通过真正意义的“选举”来产生,十方丛林才是,上任方丈的个人意见甚至好恶会在接任方丈的人选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许多时候上任方丈比接任方丈在僧团内部还高一辈,为师徒关系,类同父子,而两序大众仅仅是在上任方丈“提名”后做有些形式化的“确认”,《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也认可了这种模式。十方丛林则带有更多的“去中心化”色彩,其基本性质为更加平等的众多僧侣集合在一起修行,没有树状的较为明晰的师徒关系,甚至不能擅自收徒,任何成员都可以推荐或自荐为方丈的候选人,然后全体成员一起投票。最近几天,网上的许多报道和解读,混淆了子孙庙和十方丛林。这位犯事的大和尚如果没有此“劫”,完全有机会像其师父确定他作为继任者一样,提名自己的继承者,只可惜他“因故”不能履职,不得不由所在大庙的高级管理层——两序大众代为行使提名权力,至于两序大众之下的普通僧侣,在这个过程中是没有话语权的,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吧。酱真,这位大和尚年轻时候挺有(会)本(忽)事(悠)的,当时年龄不大,出家时间不长,却超越了“同修”们,被其师父(前任方丈)“钦定”为其继任大BOSS。
其实要办好“庙务”,维护好形象,只需两点。一是靠严格的清规戒律,一千五百年前,梁武帝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这个规律,并制定了许多规则,留传至今。二是要靠僧团的民主与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僧团应作为集体修行的组织,而不应当被社会上、江湖上的种种不良风气所干扰。
我天朝有个传统,叫做“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这位大和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许多人这么多年来对其的纵容和怂恿,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比如下面这些条款,某些寺庙严格遵守了么,又有人曾经指出问题了么^_^ “第十二条 住持应当……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
据说大和尚经营了这么多年,已经创造了极为庞大的产业链,上下游积累了无数依靠其吃饭的产业和人群,生意遍布全球。大和尚一倒下,其震动比“树倒猢狲散”可严重多了。估计未来一段时间,许多人和公司都要谋求“转型”,也许会有些痛苦,但为了赚钱嘛,跪着也不寒碜,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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