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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改进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银行账户)服务,便利存款人开立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核验其身份信息,对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核实,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开户申请人开立银行账户并提供服务,不得开立匿名或假名银行账户。

时间:2016/1/3 | 分类:法规|银保监/人行监管规定 | 浏览:次 | 评论:0人 |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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