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说历史10-自由的界限与传统
作者:行者 发布时间:2015-05-14 23:13 分类:博客|历史 浏览:1435 评论:0
其实在兴中会成立(1894年)到同盟会成立(1905年),到辛亥革命(以1911年武昌起义为主要标志),到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1912年),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者组织大都是比较自由、民主的,基本符合近现代国际上相对先进政党的标准。不过,在经历了差不多二十年的屡战屡败之后,革命的旗手孙中山或许是因为受到了某种刺激,在某些思想上变得日益保守起来。孙中山认识到了当时国民党内部的涣散,是不利于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然而他提出的改革方案,居然是要求全体党员树立起对其个人的崇拜与服从,甚至还要立誓和按手印,搞的跟封建时代的地下帮会似的。于是一大批功勋卓著,能力最强,威望极高、资格也很老的革命家,都因为这件事选择了与孙中山分道扬镳。其中比较有名的包括李烈钧,谭人凤等人,尤其是黄兴,这可是在1911年“孙黄革命”(武昌起义的别称)时数一数二的人物呢。
要说这些“持不同意见者”的想法确实是有着一定道理的,因为辛亥革命的基本目标就是推翻封建专制,建立自由、民主的新型国家,而如果在领导革命的政党内部首先就破坏了民主原则和体制,使整个党无条件服从于某个人,甚至让这个人可以凌驾于党之上,那么,这个人就与被推翻的那个宣统皇帝没有了本质上的区别,而整个党,整个国家,也自然而然地沦为一种实际上带着浓厚封建专制气息的工具了。
当然,这件事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孙中山个人的品质与认识水平。毕竟中国的封建专制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以至于在全国人民的心里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习以为常的奴化思想,认为“领导”可以决定一切,认为“权力”可以代表一切,殊不知一切权力的来源都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谓的“领导”,只能算是人民群众在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时的选用的一种雇员而已。
这类情况在其它国家也有着相似的案例。比如在十九世纪末期,准备创建俄国社会主义民主工党的时候,列宁和托洛茨基就围绕党的组织原则有过一番争论。列宁从领导革命的角度出发,主张强调党的纪律性和对上级命令的服从性。而托洛茨基担心党的领导权被个别野心家或专断者所攫取,使得党沦为某个集团或某个人的工具,主张党员可以通过随时退党、拒绝执行命令等极端方式,来对违规的领导者施加一定压力。当时,列宁的观点逐渐在俄国社会主义民主工党内部占据了上风,并按照这个原则在革命实践中取得巨大成功。但是,列宁始终没有忽视托洛茨基的这个观点,在十月革命之后,研究和创立了“民主集中制”的理论,算是对当初两种观点的各取所长吧。
真正的“民主集中制”是个很好的东西,体现了一分为二、相辅相成的、科学全面的哲学思想。但是,在社会主义俄国以及后来苏联的具体实践中,还是被某些利益集团和个别野心家、专断者给悄悄的变了味。问题最初是从列宁病重到斯大林上位这个时期开始的。据说列宁在1922年写给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政治遗嘱”中有这样一句话:“斯大林同志当了总书记,掌握了无限权力,他能不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我没有把握。”另外列宁在1923年1月的信中再次补充到:“斯大林太粗暴,这个缺点在我们中间,在我们共产党人相互交往中是完全可以容忍的,但是在总书记的职位上就成为不可容忍的了。因此,我建议同志们仔细想一个办法把斯大林从这个职位上调开,任命另一个人担任这个位置,这个人在所有其他方面只要有一点强过斯大林同志,这就是较为耐心、较为谦恭、较有礼貌、较能关心同志,而较少任性等等。”当时,列宁为自己的“身后事”也做了一定安排,比如提出由托洛茨基、布哈林、李可夫、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等人与斯大林共同执政,分权并相互制约的设想,但是,列宁去世之后,以上所有人都没有玩的过对“权术”极为精通的斯大林,于是,列宁的遗嘱成了需要保密的资料,斯大林的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都死的死,跑的跑,社会主义俄国诞生了一位至高无上的“新沙皇”,并从此重新树立起专制“惯例”。
随后的几十年一直“不是很妙”。极具“流氓潜质”和“冒险精神”的赫鲁晓夫在执政的前期和中期,组织了为斯大林“大清洗”运动受害者平反和文化艺术领域“解冻”的活动,并在执政的后期,提出过政治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不过,其接任者勃列日涅夫迅速扑灭了所有可能威胁到利益集团的火星,让苏联进入一个超级“稳定”,当然更重要的是超级保守的时期,连正常的官员轮换和更替都不再进行,当然,这绝对是符合“特权阶层”需要的举措。勃列日涅夫的晚年尤其受到了广大官僚的欢迎,因为一个已经不明白签了什么字,说了什么话的人,最容易受人摆布了,据说勃列日涅夫最后一次被“押”到红场的检阅台上时,数次呈现“痴呆状”,可能是重病所致,而勉强挨到仪式结束,没过几天,就归西了。
总的来说,中国和受到中国影响较大的东亚国家(日本、韩国等),都有着漫长的封建专制历史,并在这段历史中形成了较为根深蒂固的专制传统,这是封建的国家制度被推翻或终结之后,专制思想仍然能够变换外衣,继续大行其道于新的政治制度中的重要原因。当然,俄罗斯也属于类似的国家,而且俄罗斯在演变为苏联之后,还另外“继承”了沙俄时期的大国沙文主义传统,以至于在二战初期与纳粹德国合谋瓜分了波兰,而在二战结束之后又走上了将东欧地区划作自己势力范围的霸权主义道路。
其实,据说早在1979年2月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开会的间隙,习仲勋就和彭真公开讨论过《不同意见保护法》的制定问题。相对于当时的那种政治、思想和舆论环境来说,此类构想绝对是相当“超前”的。不过,让人有点遗憾的是,三十多年过去之后,这部对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落实与细化立法,依然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反倒是时不时地冒出一些个气势汹汹,并且固执地不得了的官老爷们,就“自由的界限”问题发表“管制性”言论。比如某省的L书记,就声称“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而且要坚持由“政治家“来”办报、办台、办网站”,真是让人汗颜呢,您老即便就是这么想,这么做的,也不能就这么承认了,搞得好像完全不顾社会舆论,完全不顾公正、客观的新闻界基本操守啊。又比如最近正在搞的“J网2015”专项行动,社会公众普遍希望和先前公开颁布的计划,都是要建立一套严格依法办事的规矩,把关注点放在那些真正应当被禁掉的东西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个别具体执行者打着前面的名义,时不时干着“夹带私货”的事情,把根本就不在“明文禁止”范围内的一些东西个“捎带”着查封、关停掉了,以至于社会公众迅速变得摸不清头脑,不知道这个专项行动究竟是要达到什么目的了:是为了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还是作为实现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私欲的工具?
近期,网上有不少评论都提到这样一个词:戾气。这个词选的很恰当,现在很多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此。因为正是存在这么一种“思维定式”,使得有些事情在发生之后,已经没有机会来客观、冷静的思考。有些官老爷,总是把“舆情”当做“危情”,不分青红皂白,都选择想尽一切办法来实施压制这种处理方法,好像是要给自己带来了多大麻烦似的,殊不知过于简化,甚至是有点粗暴、专断的处理方法,反而会让原本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向不好的方向,甚至最终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
因此,动不动就搞个“领导定性”,对正常的讨论都不能接受,都要加以严格管制,而不是理性的分析,合理的引导,顽固的阻止一切创新与独立思考,妄图维持一种永不发生变化,所有人都绝对服从的状态,无疑是“自由”这个历史大趋势的违背。尽管大部分国家在过去都有着限制自由的传统,但这绝不等于这种限制是永远正确的,也不等于这种状态可以千秋万代的持续下去。
总的来说,生产力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改善,是不受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意愿所左右的,而这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也就是说,体制机制的改革是一种客观的需要,不管谁在主观上能否接受,即使不接受,也会自然而然的就发生了,前进了,并且在前进的过程中,将障碍直接冲毁。所以,还是主动解放思想,主动顺应这个形势比较好,毕竟自由是全人类一直以来的憧憬,也是社会进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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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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