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规划(The Five-Year Plan,原称五年计划),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中国从1953年开始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从“十一五”起,“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除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为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
五年规划作为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干预形式最早并非源于中国,也非中国所独有。20世纪30年代,苏联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领导苏联在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问题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是按计划进行的”,其后在1929年4月举行的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制定并通过了1928-1932年国民经济计划,标志着五年计划在苏联的诞生。苏联从自己的国情出发,通过五年计划取得了辉煌的经济建设成就,到1937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完成,苏联已经实现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工业总产值迅速跃升至欧洲第一,世界第二。战后,随着欧亚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五年计划被社会主义阵营中很大一部分国家所借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五年计划不仅深刻影响了苏联的经济发展,还对战后所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深远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1980
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
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
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
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
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
- 谢谢你浏览本页内容,你的关注与支持是本站不断发展的最大动力!
- 如果你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点击这里告诉我们。
- 本站有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点击这里联系我们,或是发送邮件到stuit#126.com(发送时请将#改为@),我们将及时予以删除或修改。
- 如果你觉得本页内容对你确实有所帮助,请点击页面右边浮窗中的分享按钮,将本页推荐给更多的朋友。本站将努力为你奉献更多有用的内容。
- 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银行风险管理网(http://stuit.cn/Risk/)谢谢合作!
- 本站刊载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均来源于相关政府机构的网站,但不能保证100%的准确性和更新的及时性,建议在引用前访问相应政府机构的官方网站,与其原始出处进行核对。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