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测试】违宪即无效
作者:行者 发布时间:2012-06-17 23:38 分类:博客|政治与时事 浏览:812 评论:0
声誉风险目前正越来越得到重视,这是个好现象。
但是有的领导者并不是十分高明,以为只要简单地堵住了嘴,堡垒就不会被攻破。
于是在面临社会广泛关注的时候,常常会以内部命令的形式,要求自己员工不准打听、谈论单位的“隐晦”,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接受媒体采访就更不被允许了。
殊不知我国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不准打听和接受采访也许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方面的内容,但是连谈论和发表意见都不被允许的话,不得不牵涉到违反宪法基本原则,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嫌疑了。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因此建议那些“法盲”领导者们好好去学习学习,现在是法治而不是人治社会了,任何人都必须明白:违法必追究,违宪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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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月亮都很难拍的清楚,这次算是运气相当不错了^_^
- 你这个小月牙拍的清楚。黄昏景色其实挺好看的……
- 不是。我就是个历史学的爱好者,纯业余^_^
- 博主 历史专业的?
- 嗯嗯,环境非常好,学校教学科研氛围也相当棒,就是在外面不太吸引人,对“我林”有些“不公”,呵呵
- 之前有段时间总是解决不了垃圾评论问题,于是把反垃圾评论的相关阈值直接拉到底,图个清净^_^不过所有评论都是可以正常提交到后台的,我会逐条人工审核,就是速度有时候比较慢~~~
- 行者是林大的啊?老实说我觉得林大环境挺好的,有段时间天天去林大打打球。
- 哈哈,投到小日子那的也叫蘑菇云。你这个验证太反人类了,难怪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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