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管理的五大基本策略之一,就是“风险规避”,即“不做就没有风险”。
对于从银行大额存取款时如何保证自身及钱款安全的问题,可以说没有万无一失的办法,因为犯罪分子是无处不在的,而很多情况又是无法提前预测的。无论公安机关、银行业监管部门还是各大银行,都建议尽量避免大额存取款交易,现在的结算方式很多,也很便捷,非现金交易完全可以满足日常需求。
如果确实需要到银行存/取很多钱,那么以下防范措施可供参考:
1、避免前往偏僻地方或周边人流量很小的银行网点办理大额存取款业务,因为这些地方是犯罪分子常常喜欢选择作案的环境,而在这些地方遭遇抢劫,连见义勇为的人都很难碰到。
第一大忌: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含网上支付平台)的账户支付账户密码和其它网站的密码相同。
第二大忌: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含网上支付平台)的登录密码和注册账号相同。
第三大忌:忌密码是生日、姓名拼音(含声母组合)、手机号等与本人或近亲属密切相关的信息。
第四大忌:忌使用以下十大不安全密码:123456;password;12345678;qwerty(键盘的默认排序);abc123;123456789;111111;1234567;iloveyou;adobe123。
1、主动增强对非法集资本质、特点及其危害性的认识,明确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在“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之类的宣传面前务必保持冷静的头脑。
2、认真识别集资、投资活动的合法性,重点分析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相关集资活动是否依法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明确“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的难以把控的风险”这些基本规律,谨慎选择依法合规的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产品,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个方面:股权、债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其具体分类包括:
1、借用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的名义,或是以期货交易、典当等名义。
3、以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等名义。
4、以发行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名义。
5、以商品销售、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与转让等名义,或是以发展会员,建立商家联盟,“快速积分卡”等名义。
6、利用民间的“会”、“社”等组织,或是利用地下钱庄等组织。
7、利用网络技术构造“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等,以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名义。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等名义。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名义。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等形式。
11、以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等名义。
12、以“电子黄金投资”等名义。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星期六的早晨真美好,可以舒舒服服的睡懒觉。可惜骗子的8点30分一个电话,严重的打扰了我的美梦。
骗子首先自称是长沙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电视上多次播放过的老伎俩了),说最近破获了一起重大洗钱案件,并声称在其中发现了我的身份证信息,也就是说我很不幸的被牵扯进去了。
然而这位骗子不知道,此时他诈骗的对象是一个在银行干了快五年,从事反洗钱工作也有两三年的“熟练工”。职业经验告诉我,真发生了反洗钱案件,根本就不会简单的由公安局给当事人打个电话就解决的,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还不先轰轰烈烈的到现场出手,把相关档案给封存,把相关人员当面约见一遍啊,哪轮得到公安部门慢悠悠的叙述案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