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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统计方法制度》中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四上’企业)

“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又称“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

1998年,国家统计局将工业统计范围划分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98-2006年,是指全部国有工业法人单位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单位。2007-2010年,统计范围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2011年开始至今,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是指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工业企业一般不采用“限额以上”表述。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末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末从业人员60人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餐饮业、住宿业:年末从业人员40人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住宿业法人单位。其中此类住宿业通常为星级宾馆、旅游饭店。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企业应按照前一年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评定是否归入规模以上企业名录。例如,一个企业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了2000万,则该企业在2024年应归入规上名录,若该企业2023年经营不善,主营业务收入回到2000万以下,则该企业在2024年应划入规下企业。企业应向当地统计局进行申报,经过国家统计局审批相关资料(财务表、资产负债表、纳税申报单、营业执照等)后,便可入企业名录库,入库以后便可以上报数据。

2024年4月22日 | 发布:银行风管网 | 分类:知识|其它资料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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