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体系主要指标(二) 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维度
一、五级贷款分类
贷款五级分类是央行于1998年5月参照国际惯例制定《贷款分类指导原则》给予明确的。之前是按照财政部1993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将贷款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和呆账四类,过去是将后面三种,即“一逾两呆”统称为不良贷款。
1、正常类贷款(率)
第一,具体定义是指借款人能够正常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其贷款本息不能按时偿还的贷款。
第二,正常贷款率没有特定监管标准,一般越高越好,基本上正常贷款率(即正常类贷款/全部贷款)均在95%以上。
2、关注类贷款(率)
第一,具体是指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不利的影响因素的贷款。
第二,关注贷款介于正常类贷款和不良贷款之间,关注贷款率同样没有特定监管标准。
3、不良贷款(率)
第一,指那些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的贷款,主要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三类。其中,
次级类贷款是指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类贷款是指贷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很少的一部分。
第二,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次级类贷款余额+可疑类贷款余额+损失类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
第三,不良贷款率也没有特定的监管标准,通常是越低越好,但不良贷款、关注贷款、逾期贷款之间有一定的重合性,从而生成分类上不够严谨。
二、逾期贷款与重组贷款
1、逾期贷款(率)
第一,即贷款项目在贷款合同规定期限内,尚未还清的贷款部分,并从逾期之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一般情况下逾期贷款要加收较高的惩罚利息。
第二,逾期贷款按期限进一步划分,即逾期3个月以内、逾期3个月至1年、逾期1年以上至3年以内、逾期3年以上。
第三,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由较高的重合度,且没有特定的监管标准。
2、重组贷款(率)
第一,所谓重组贷款即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条款做出调整的贷款。其中调整措施主要包括贷款展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利息罚息减免、本金部分减免、债转股、以物抵贷、追加担保品、还款方式变更等。
第二,央行2001年12月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明确“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是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假如依然逾期或借款人无力归还,则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第三,重组贷款主要是针对不良贷款,没有特定的监管标准。
三、贷款拨备率与拨备覆盖率
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与拨备覆盖率是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三个基本指标。其中,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
1、贷款拨备率(又称拨贷比):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的比值
第一,计算公式为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各项贷款余额=(一般准备+特殊准备+专项准备)/各项贷款余额。
第二,2011年银监会以9号令的形式印发《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将《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中的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别准备统一合并为“贷款损失准备”,并将其在成本中列支,作为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其中,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1%*各项贷款余额+2%*关注类贷款+25%*次级类贷款+50%*可疑类贷款+100%*损失类贷款+特别准备。
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的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别准备由商业银行根据特别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等自行确定按季计提。
贷款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期初调整+当期计提-当期转回+当期转入-已减值贷款折现回拨部分+收回以前年度核销部分-当期核销+其它因素变动
第三,2015-2016年业务制度更新,《G11-II资产质量及准备金》将三项准备统一为减值准备。
第四,中国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率为9%,即按应收账款余额的9%计提坏账准备金,提取的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的坏账准备等同减值准备。
第五,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2.50%。
2、拨备覆盖率
第一,用来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的一个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
第二,一般各家银行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不同,因此可比性不高,而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减值准备也是影响业绩的重要因素,因此资产质量与经营业绩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第三,拨备覆盖率的监管标准为150%。
四、新口径贷款拨备率与拨备覆盖率:根据三类维度的执行情况分别下调监管要求
2018年2月28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文),明确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至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
各级监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准确性、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资本充足率三方面因素,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贷款损失准备最低监管要求。
五、其它指标
1、贷款迁徙率
在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后,不同类型贷款之间的迁徙也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指标。2005年12月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明确贷款风险迁徙指标主要有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主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而这里的迁徙主要特指下迁,即相对优的贷款类别下迁到更差贷款的比率,没有特定的监管标准。
第一,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期末转为后四类贷款的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
第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期末转为不良贷款的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
第三,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期末转为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
第四,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级类贷款期末转为损失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
2、不良贷款生成率
第一,不良贷款生成率=(本期新增不良贷款余额+本期不良贷款核销)/总贷款余额。
第二,由于不良贷款率是存量指标,仅能反映过去的贷款质量和风控水平,且受到核销的影响,往往数据有所失真。因此不良贷款生成率更能反映当下的资产质量情况。
3、贷款偏离度
第一,所谓贷款偏离度,亦称贷款分类偏离度,具体指贷款的账面分类与真实分类的偏差程度,偏离度=实际数值/上报数值。
第二,偏离度一般超过5%即为不正常。
第三,不良贷款偏离度一般还指90天以上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例,超过100%即说明分类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