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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已进驻银行,重点查同业和房贷风险

“要发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一查到底,查处一个、警示一片。”上海银监局局长韩沂韩沂在2017年一季度上海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会议上作出如上表述。

韩沂在会上指出,要落实银监会系列文件,做好检查工作。这段时间上海银监局检查组已经陆续进入相关机构开展检查,要以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为契机,对“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等问题整改和问责。

对于第二季度工作,韩沂表示要对标风险防控新形势来防范风险,包括严格整治同业业务,加强交叉金融业务管控,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外部风险向银行业传递。

此外,韩沂重点提示要注重对异地信贷和投资的风险防控。“目前,一些省份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不断爆发,上海的钢贸授信风险有前车之鉴,要吸收教训。”他还提示,对于存在层层嵌套,看不透底层资产,风险难把控业务,“一把手一定要承担第一责任,必须做到心中有数”。

韩沂强调,2017年是金融秩序整顿年,也是金融行业“强监管、强问责”的一年,有“三个不一样”:一是金融监管的力度与以往不一样。“今年的监管力度、检查力度、处罚力度都将进一步加大”。二是风险防控的重点不同。韩沂表示,当前银行业面临的是表内和表外风险相互传染、传统和新型风险叠加、机构自身和交易对手或企业交织的状态,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已经成为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三是改革创新的压力不同,2017年是上海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年。

管控交叉性业务风险

韩沂表示,表外业务已经成为风险多发地带,要重点关注交叉性金融业务风险。

“在其它投资业务方面,存在的多层嵌套、拉长投资链条情况,容易导致穿透原则执行不到位、资本计提不足、监管指标统计不真实、资金被配置到高风险或是受宏观调控限制的行业领域。”韩沂说。

韩沂还点名同业理财的问题,指出部分银行“发行同业存单—投资同业理财—投向债券市场”的资金运作链条,增加了面临市场压力时引致的关联度风险。截至第一季度末,上海辖内表外业务余额18.3万亿元(不含衍生品),同比增长34%。

银行机构对同业存单业务的依赖已经引起监管注意。银监会近期出台的多项文件剑指同业存单和层层嵌套问题,旨在控制这类“野蛮生长”的业务品种。

具体来说,银监会从3月末部署开展“三违反”(45号文,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46号文,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四不当”(53号文,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空前。

据韩沂总结,初步统计文件涉及检查的项目有12个大项,其中涉及机构自查的10项,监管检查的10项,监管自查的1项,被外界评论为“监管风暴”。

记者获悉,在近期的自查和现场检查中,有2家银行表示上海分行不开展同业业务,也有4家银行出现迟报。

韩沂表示,下一步各机构在开展同业业务时,要实现总行统一管理、集中审批;做实穿透管理;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不得进行多层嵌套。

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

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重点是房地产信贷风险。韩沂表示,当前上海辖内房地产信贷集中度仍然居高不下,商业地产阶段性过剩风险相对突出。

记者获悉,截至第一季度末,上海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31%,较去年同期上升2.6个百分点;若加上以房地产抵押的其它贷款,房地产相关贷款合计占比达39%。第一季度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新发生不良3亿元,关注类余额比年初增加4亿元。

韩沂还强调,投向房地产领域的委托贷款、理财资金、银行持有房地产企业发行的债券、房地产信托等业务亦快速增长,这些都进一步推高了房地产相关金融资产的集中度风险。

上海银监局要求辖内机构围绕三个方面自查房地产信贷风险:一是看是否执行差异化信贷政策;二是有没有违法违规地为开发商购地等提供信贷资金;三是保障性住房资金是否被挪用。“一旦被监管机构发现上述问题,局里将从严从重处罚。”

韩沂还强调,要高度关注商业地产项目的信贷风险,合理评估项目现金流,有效防控存量商业地产的信贷风险。

此外,韩沂还要求银行,加强对与融资担保、小贷公司、P2P网贷机构以及各类交易场所业务合作的排查,防止这些外部机构业务违规给银行自身传递风险。

2017年5月6日 | 发布:银行风管网 | 分类:参考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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