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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中国僵尸企业比例约为7.5%,政企合谋是首因

中国僵尸企业到底有多少

7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反腐败与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发布的名为《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报告给出了答案:2005至2013年,中国工业部门的僵尸企业比例大约为7.51%,分行业来看,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五个行业分别是钢铁、房地产、建筑装饰、商业贸易和综合类银行、传媒、非银金融、计算机和休闲服务行业占比最低

报告指出,僵尸企业集中于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且国有企业中僵尸企业比例明显高于民营企业,前者为13%,后者仅为7%。

所谓的僵尸企业,是指一些负债企业,它们虽然可以产生现金流,但扣除运营成本和固定成本之后,最多只能支付贷款利息,而无力偿还贷款本金。换言之,这样的企业本来应死亡,但依赖政府补贴或银行贷款勉强维持生存,且无法恢复活力

僵尸企业是造成产能过剩、库存过高、杠杆过高的重要原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经济改革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战略和主要抓手,而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就是加快淘汰僵尸企业

中央高层近两年曾多次提出处理“僵尸企业”。2015年3月,李克强在国家工商总局考察商事制度改革,其间召开的座谈会上他就叮嘱,“不仅要降低创业门槛,让企业‘生’出来,还要避免形成‘僵尸’企业”。

2015年11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此后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对“僵尸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清理标准,即要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

报告给出了清理僵尸企业的具体对策,建议从减少政府干预、完善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标准、强化银行预算硬化等方面入手。

导致僵尸企业五大原因,政企合谋居首位

人大国发院僵尸企业课题组的研究数据来自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以及1998-2015年上市公司数据库。

对于僵尸企业的识别,报告在官方标准和学界流行的CHK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修正,即如果一个企业在当年和前一年都被FN-CHK方法识别为僵尸企业(即企业获得的贷款利息率低于正常的市场最低利息率),那么该企业在当年就是僵尸企业。

报告称,相对于CHK标准,这一方法能够较好地减少僵尸企业识别过程中的“漏网之鱼”,又可减少“误伤”。

报告梳理了导致僵尸企业的五个主要原因,“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政企合谋”居于首位。

报告指出,为了政绩和维稳,地方政府不断给濒临破产的僵尸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输血”,或者给非僵尸企业施加就业压力和产量扩张压力,然后再通过补贴和贷款来维持其局面。这使得本来不是僵尸的企业变成了“僵尸”、已经是“僵尸”的企业更加难以清理。

课题组发现,如果一个企业获得了更多补贴、或者冗员更多、或者是国企,那么成为僵尸企业的概率就更高。

其次是“地方政府之间和国企之间的恶性竞争”。报告解释说,一旦国家将某个行业列入重点扶持范围,地方政府就一拥而上支持这个行业的发展,造成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在该行业出现大量僵尸企业之后,地方政府又纷纷提供优惠政策和补贴来支持当地企业,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扶持”来“挤垮”其它地区的企业。许多政府部门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兼并、“以大吃小”,甚至在行业救助时直接规定只救助一定数量的大企业,这直接造成了企业间“竞相做大”的囚徒困境

2008年四万亿经济刺激是第三大主因。报告显示,2008-2011年,非重点行业(如食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塑料制品业等)的僵尸企业比例一直高于重点行业(如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并且二者之间的差距基本保持稳定;2011年之后,二者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2013年时重点行业的僵尸企业比例快速上升,甚至高于非重点行业僵尸企业比例。

报告称,四万亿投资计划主要刺激的行业在五年之后遭遇了更为严重的僵尸企业危机

除了上述三大因素,外部需求冲击及银行的信贷歧视也造成了僵尸企业的产生。

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

“要清理僵尸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就必须对症下药,而且只有下猛药才能治沉疴。”报告指出。

针对僵尸企业产生的五大原因,报告给出了五条减少僵尸企业的具体对策。

第一,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尤其是慎用产业政策。地方政府要减少对企业运行的干预,不要利用行政力量去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不要给辖区内企业施加超出其负担能力的就业压力和财税压力,不要给缺乏效率、生存无望的僵尸企业提供各种补贴或迫使银行发放贷款

第二,完善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指标,全面理解“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要警惕最后的结果是国企光是“做大”而没有真正“做强”和“做优”。如果国企一味做大,必然陷入产能扩张的囚徒困境,必然导致更多产能过剩,从而产生更多僵尸企业。

第三,强化银行的预算硬化。一是要加强对银行体系的监管,二是要减少地方政府对辖区内银行的行政干预,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银行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第四,多渠道化解过剩产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分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网。可以考虑将过剩的钢铁、水泥、玻璃等用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中央政府或者帮扶的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代为支付。

第五,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关键是明确国企定位。进一步对国企进行分类改革,明确哪类国企要承担政治和社会功能,哪类国企是纯粹的市场化企业。对于前者,限制数量,当做特殊企业来对待;对于后者,加强市场化考核,鼓励做强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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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请参阅:中国僵尸企业分布状况:钢企最多房企第二,鲁苏浙粤数量最多

2016年7月28日 | 发布:银行风管网 | 分类:形势|行业性风险信息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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