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的国企“债转股”的真实案例:所有人都是输家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曾经去过黑龙江一个大型国企,在上一轮90年代末的债转股中,这个企业欠建行大概7个多亿的贷款,剥离给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公司随后进行了债转股,取得了大概40%多的股权。
其实在债转股前,这个企业已经快资不抵债了,由于净资产太少,这时候如果直接债转股,信达资产就会取代当地政府成为大股东。显然,政府是不愿意控制权旁落的。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无偿划拨了一片八竿子打不着的林地使用权给企业(林地没有产生过任何经济价值),找评估机构把这片林地评到近10亿。债转股后政府还保持着50%多的股权。
可是,没多久政府就后悔了,因为林地属于企业无形资产后,每年是要摊销的,一年大概要摊销掉3000万。这个企业产品市场后来虽然回暖,现金流好过几年,也因为乱投资都消耗了,但因为这个无形资产摊销,一直没法扭亏。因为亏损,企业融资困难,职工待遇也上不去,还总上访,成为政府的心头大患。
再后来,这个企业辗转被整体无偿划转到了某央企,仍然年年亏损,依靠央企的输血过活。地方政府(原股东)什么也没落下,而信达,也只是每年派人参加一下股东会而已。
在这个游戏中,政府、银行、资管公司、央企,都是输家。
新一轮债转股,面对巨额的债务,也会出现为了防止控制权旁落而虚增企业净资产的问题。
对于想趟这个雷区的朋友,提个醒:上一轮债转股的企业,后来绝大多数都没好起来。
一、银行为什么是输家:银行贷款本息七个亿,在上一轮改革中以一折左右的价格卖给了资管公司,而资管公司买不良债权的钱又是从银行借的,银行当然是大输家了。
二、我国不管林地,耕地也好,包括建设用地,所有权都属于人民政府,企业有的只是使用权,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由于划转的那个林权很难产生经济效益,过几年这个林权到期,企业除了背了几亿摊销亏损,啥也没落下。
这个企业后来行情回暖后,现金流一度还不错。可是这种企业,有点钱就造,上了几个新项目,本意是完善什么产业链,一体化。可新项目企业不熟悉啊,管理、市场都不到位,无一例外投产即亏损,现金流反而害了这企业。
很多公司上市前是好公司,可是一上市,募集的资金不知道怎么花,很多就乱投资了。本来投的钱打水漂也就算了,投的项目亏钱企业每年还得往里贴,真是无底洞。
所以我一直很推崇高分红的上市公司,尤其是那种占有稀缺资源,难以复制盈利模式的企业(茅台,三峡等)。在目前的体制下,尽早把利润分了是最科学和最保险的。利润分给我,总比那帮人瞎投项目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