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标点符号的用法(基础版)
标点符号写在句子末尾,占一格或两格,一般写在格子的左半边或左下角。
如果汉字已占满一行的所有格子,可以把标点符号写在一行末尾的格子之外,但不能写在下一行的开头,不管是格子里面还是外面。
但双引号,书名号的前面一个不能单独放在一行的末尾,后面一个则不能单独放在一行的开头。
下面的标点符号都要单独占一格。
逗号(,):一句话中间有(临时,短暂的)停顿,用逗号。
句号(。):一句话说完,且为普通的陈述句,用句号。
感叹号(!):表示感叹,或是有强烈的情绪,用感叹号。句子中出现“啦”,“啊”,一般可以用感叹号,但仍须分析整个句子是否带有感叹的意思或强烈的情绪,而不能完全依据“感叹词”。
问号(?):1、表示疑问或反问,用问号。句子中出现“为什么”,“怎么”,“什么”,“吗”,一般可以用问号,但仍须分析整个句子是否带有疑问或反问的意思,而不能完全依据“疑问词”。2、表示巨大的声音,比如:轰!一个惊雷打响。咚咚咚!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顿号(、):一句话中并列的词语或词组之间,可以用顿号。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下面的标点符号都要连续占两格,且不能分开到两行。
省略号(……):1、表示内容的省略,比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2、表示话没有说完,或是说话断断续续的。3、表示句子当中特定成分的故意空缺,比如:请用下面的词语造句:“只要……就……”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省略号分为“句中省略”和“句尾省略”两种类型,前者并不代表一句话的结束,后者才是。如果是后者,则用了省略号,就不用再加上句号,感叹号或问号了。
破折号(——):表示注释,补充说明,或是声音延长等等。比如:火车汽笛的声音是:嘟—— 又比如: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李白
下面的标点符号必须成对出现,句子或词组的前后各一个,前后各占一格,其中双引号的前面一个与冒号合起来占一格。
双引号(“ ”):1、表示一个人说的话。2、表示引用的文字,比如:李白的诗中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句子。表示别称、简称、反语等,比如:“双十一”购物节。
单引号(‘ ’):在双引号里面,应嵌套单引号,不能里外重复使用双引号。
书名号(《》<>):如果书名号出现嵌套,只有最外层能用“《》”,里面的各层一律用“<>”。
括号(()〔〕【】):表示注释,补充说明等等。
冒号(:):1、表示注释,说明,比如:紫禁城有四座城门:午门、神武门、东华门、西华门。2、表示一个人说的话,可以与双引号连起来使用,也可以后面不跟双引号。3、写信时开头的称呼后面。
分号(;):较为复杂的句子中,并列的几个部分之间,可以用分号。
分隔号(/):1、诗歌分句子,或是分(朗读的)节奏,可以用分隔号。比如: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日照/香炉/生紫烟。2、表示“和”的意思,比如:K1233/1234次列车。
本文动笔于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