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绝]入京 这首诗被浏览了4次 |
| [明朝] 于谦 |
| 绢帕麻菇与线香, 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 免得闾阎话短长。 |
| 注释与赏析这是于谦在正统年间任山西巡抚时创作的七言绝句,针对当时官吏借进贡之名横征暴敛的社会现象而作。 于谦生活的那个时代,朝政腐败,贪污成风,贿赂公行。具体而言,这首诗创作于明朝正统年间(1436-1449年)。当时,宦官王振专权,把持朝政,官场腐败达到顶峰,形成了“无贿不成官”的恶劣风气。于谦时任山西巡抚,却为人正直,做官清廉。当时的社会风气,地方官进城奏议时,都要带很多当地名产作为打通气节乃至献媚取宠的礼物。当时官场陋习盛行,地方官员进京朝见或述职,往往需要向朝中权贵(特别是王振)馈送重金厚礼或当地土特产(如绢帕、蘑菇、线香)以打通关节,否则仕途难堪。而于谦进京,总是两手空空。有人就劝他带些山西名产手帕、线香和麻菇,进京后分送朝臣。面对同僚的劝说,于谦潇洒一笑,举起袖子说:“我带有两袖清风!”并为此赋诗《入京》以明心志,表明自己廉洁自守、不愿同流合污的决心。于谦于是写下《入京》这首诗作答:“绢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于谦敢空手去见皇上是因为自己没有小辫子被人抓,没有渴求往上爬。 据明代都穆《都公谭纂》记载,于谦任兵部侍郎巡抚河南后还京时,“一物不持”,并传此诗。明正统十一年(1446年),于谦因进京觐见时不向权宦王振送礼,遭诬陷下狱,此诗或作于此时。 全诗以绢帕、麻菇等民生用品为切入点,揭露官员将土产变为盘剥工具的现实,通过“清风两袖朝天去”的自我剖白,直白表达拒斥腐败、坚守清廉的立场。诗中“两袖清风”的意象因高度凝练官员廉洁品格,成为后世广泛引用的经典典故。作品语言质朴率真,延续了于谦诗歌关注民生、直抒胸臆的创作特点。 绢帕、麻菇与线香是明代的地方土特产,常被官员用作进贡或贿赂权贵的礼物。 殃:祸害、灾难。 闾阎:里弄、胡同,引申为平民、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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