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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存款风险的一些科普

网上有报道说,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设在盐城环保产业园的一个网点,这几天爆发了近千群众参与的挤兑风潮。而这一切的起因,据说是有人风传当地部分担保公司负责人的跑路现象,会波及至可能与之存在关联的这家银行。然后这个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被不断放大,直至演变为“倒闭”这么严重的程度。

对于这个事件,以一个从小就在农行大院里长大,大学毕业后至今也在银行业做了八年多的人的经验来看,本人认为完全是“杞人忧天”。如果是一家经银监会批准的合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就目前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基本上不会发生让客户存款遭受到什么损失的情况。因为这个问题说大了,都是可以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的,至少暂时还没有人敢,或是没有人愿意去触碰这条线。

当然,国家在这方面也制定了下面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存款准备金制度。就是商业银行吸引到的存款,首先必须按一定比例缴存到人民银行,剩下的才能用于发放贷款等其它用途。我们国家的存款准备金法定比例一般在15%到20%左右,也就是说商业银行最多能将80%到85%的存款用于发放贷款等,而考虑到其它业务因素(比如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等),实际放贷量常常还远远达不到这个比例。这是中央银行控制市场中流动着的货币总量的重要手段,具有控制和缓冲相关风险的功能。同时,人民银行还能根据市场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依法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最大限度地将风险遏制在可防可控的范围内。

二是资本充足率制度。这是我们国家引入国际通行的巴塞尔协议体系之后的最新监管重点,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是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基本支柱。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体系中,最简单的一个公式,就是用银行自己的资本金作为分子,用银行债权人(主要是存款客户)的全部债权作为分母,得出一个比例,并要求这个比例不得低于某个法定标准。这项制度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银行在出现不良贷款且处置无力的时候,首先能够用自己的资本金来冲销,而不至于让客户的存款蒙受损失。就本人这些年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除去过去的部分政策性信贷因素,我们国家各大银行的贷款不良率,要远远低于前面所说的那个最简单方法计算出来的“资本充足率”的。也就是说在最极端的情况下,银行把属于自己的资产给变卖了,也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至于那些政策性信贷的损失,大家尽管放心,都是有着历史原因的,而且国家一定会认账。

三是流动性风险控制制度。商业银行日常经营和风险管控的三大基本要点是: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总的来说,我们国家最近几年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是越来越严格的,银监会就在本月初修订并重新发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现在政府相关部门都相当重视流动性问题,要求商业银行确保资产负债比例的合理性、匹配性和安全性,时刻为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偿债、兑付等工作留足流动性,妥善处理好关联性风险。

银监会还把影子银行的风险管控列为了最近两年的监管重点,不过说实在话,影子银行之类的,多半是属于美国华尔街那些智商极高的银行家们玩的忽悠不知情人民群众的东西,我们国家的大多数商业银行目前远远达不到这个水平,业内极少数貌似具有“创新”意识的人,也就是引进了一些实际上属于“传销”范畴的粗糙营销手段,一般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根本糊弄几个人。影子银行体系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稳定和安全所造成的影响,主要存在于银信(托)、银基(金)、银证(券)等较为复杂的资金池操作领域,而现在国内的大部分银行,仅仅是代理销售保险、基金、理财产品而已,就收取个手续费,根本够不上亲自上阵搞资金运作的高度,所以真正的流动性风险也就无从谈起。

四是国家对存款的保护制度。这类制度基本上没有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也没有任何国家的政府官员公开承认过,因为无数批评家总是会关注这样一个问题:用多数纳税人的钱来填补少数“银行大鳄”的亏空是否合理?不过这一直是一个国际通行的惯例,因为大部分政府和政府官员都不得不考虑“社会稳定”这个问题,而银行是整个经济体系的中枢,越是发达的经济体,金融的核心作用和融会贯通作用越是明显。我们国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台过财政资金来补偿因过度通货膨胀造成存款本息损失的措施,而在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又是主要由财政埋单,为四大国有银行消化历史坏账,以便减轻包袱方便上市。美国也不例外,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政府也毫不犹豫地出手相救,当然他们手段更高明,用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手段,把相当一部分风险和损失通过国际金融体系,又给转移到其它国家去了。普通企业的破产可以当作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但是银行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和政府都比较害怕出现挤兑之类的风潮,更害怕这类风潮引发整个经济界乃至整个社会的恐慌。所以尽管有银行破产方面的法律,但一般都会选择接管、兼并、重组等更“平和”一些的处理方式,尽可能让实在“无可救药”的银行“起死回生”。既然连银行自身都倒不下去,存款这些实际上独立于银行资本金之外的东东,又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掉呢?

总的来说,银行在我们国家不是新鲜事物,这么多年的发展,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持续加深,国内银行与国际最先进标准的接轨进程也在不断加速。商业银行体系建立在这两个基础上,应该是非常安全和稳定的。至少比现在的股市强的多,比自己做生意也要强一些,因为银行有一大批专家,熟悉投资方向的选择,投资风险的规避和资金的合理分配,比社会上的不少人要更懂行一些,要不是这样的话,大家就都能开银行了。

现在我们国家最值得的担心应该是与银行类似的一些新型金融机构,比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有带着“打擦边球”色彩的(可以提供融资性业务)典当行等等。银监会、人民银行和政府其它相关部门目前对商业银行已经建立起相当完备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但是对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基本上没有历史经验可循,甚至不知道里面的水究竟有多深。不过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是,风险与回报在大多数情况成正比,低风险对应低回报,高风险对应高回报,如果自己具备较强的风险预测和管控能力,可以去“冒险”尝试这些领域,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当然,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钱放在银行里面还是相对保险的,至少不会有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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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链接:http://wei.sohu.com/20140325/n3971856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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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发表后,有朋友提出了一些问题,现集中回复如下:

1、银行公布的不良贷款规模是否真实?

目前银行定期公布的会计报表,大都是从业务系统里面直接导出来的,人工修改和作假的可能性极低。何况在这方面作假的违法成本也是很高的:最起码,监管部门会吊销银行从业资格,财政部门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这就意味着在失去了饭碗后,还一辈子无法在这个行业干了。

就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中的不良贷款来说,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个是运用“脱期法”(按照贷款的担保方式(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混合/其它)和逾期天数进行加权)自动计算出来的,监管部门和行内相关制度怎么规定,就出什么样的结果,没有人能够干预。

另一个是风险管理部门在日常监测、检查、评估基础上作的人工调整,这是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的核心,而且一般只有根据谨慎性原则所做的向下调整,极少见(至少本人这么多年来没见到过)人工调高的情况。

所以根据上面两点,银行对外公布的不良贷款规模,通常只会多而不会少,至少能够基本反映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的风险状况。

2、银行的不良贷款究竟能不能妥善消化掉?

银行会定期根据分属不同程度风险等级的不良贷款的规模,按照不同的比例提取损失准备金。比如完全正常的贷款,会按其余额的2%来提取,比如逾期天数最长的“损失类”贷款,会按其余额的100%来提取。然后把这些损失准备金加起来,作为分子,再将全部不良贷款余额作为分母,得出一个比例,这就叫做“拨备覆盖率”。拨备覆盖率是银行财务、会计、信贷业务和风险管理等部门长期以来高度关注的一项指标,也是社会和监管部门评定银行经营状况的重要依据。拨备覆盖率一般都会在100%以上,部分银行或是部分银行分支机构甚至会达到300%、400%以上,这就意味着在理论上,这部分损失准备完全可以冲销不良贷款将来可能造成的损失,连银行自有资本金都不用动。

另外可以告诉大家的是,目前我们国家尚存的政策性不良贷款,工行、建行和中行的差不多全部移交给了资产管理公司,和他们不再有关系。农行的留了一部分,主要是想借此继续坐收财政贴息,丰富自己的收入来源,但将来也会剥离的。农发行、国开行和进出口行本身就是政策性银行,或带有政策性银行的色彩,政策性银行的经营原则是“保本微利”,所有损失都会由财政无条件的“兜底”。其它银行没有历史问题,也就不存在政策性不良贷款。

3、银行的不良贷款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处置方法?

这里首先要强调的一个概念就是,银行的所谓“不良贷款”,更多的应该被理解为会计账面上的一种计算,而并不意味着完全意义上的、实际已经形成的损失。

对于这些不良贷款,银行首先会穷尽一切手段进行清收,包括走民事诉讼的途径。实践证明,通过对保证人施加压力,或是处置抵质押物,相当一部分“不良贷款”是可以成功收回的。就是法院已经裁定“终(中)结”的案件,银行也会要求法院在文书中注明:保留在未来,债务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好转)之后,银行重新追索的权利。即便是银行已经做了内部的“核销”,也会遵循“账销案存”的原则,将清收工作一直延续下去。核销后,或是案件终(中)结后又清收回不良贷款的案例,也是比比皆是的。

出于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原因,银行会选择对部分在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耗费过多的不良贷款实施“核销”,核销所使用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损失准备金。损失准备金的最初来源是银行的正常利润,在核销完成后,通常又会立即调整安排预算计划,在新利润中在提取一定的资金,将用掉的损失准备金给补上来,以便相对稳定地保持拨备覆盖率的水平。这也就是说,核销从本质上来说,不过是银行内部做的一个会计处理,可能会影响到银行自己的利润率,而不会对银行的资产和资产负债率之类的东东产生什么影响。

4、监管部门对银行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究竟如何?

可以说,很大很强,而且会越来越大越强。

监管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的要求银行报告不良贷款的规模、分布、发展趋势、影响、形成原因、处置方法以及责任认定情况等,并且会时不时地对个别案例进行详细的检查。只要监管部门发现了一丁点儿端倪,银行的一大群人就必须忙活半天。

在长期的监管与被监管“博弈”过程中,银行的信贷、风险、合规等部门已经练就一支过硬的队伍,合规意识与风险把控能力在不断增强。就待遇而言,银行确实是个“金饭碗”,但是就付出而言,银行工作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李总理去年年底在天津指出,2014年度银行要注意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而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部分敏感行业(如钢铁贸易、造船等)的周期性波动,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经济结构调整大环境的负面影响,都给银行也带来了巨大挑战。但是政府与社会不允许这一切成为银行产生风险的“充足”理由,还是要求银行一如既往地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因为整个经济体系是不能受到巨大震动的。

以上两个段落算是顺便的一点吐槽~~~

2014年3月26日 | 发布:子虚 | 分类:账户和存取款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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